參展資訊
參展資格
- 01
- 政府正式註冊,合乎展出內容之製造商、貿易商及服務業者。
- 02
- 本國廠商展出外國產品者,須先取得外商授權書或代理合約書等佐證資料。
參展費用
攤位類別 | 訂價 | 備註 |
淨地攤位 (3mx3m) |
NT$35,000 | 3mx3m空地,含基本電箱110V/500W一個,不含插座、裝潢及展示設備。 |
標準攤位 (3Mx3M) |
NT$38,000 | 含基本裝潢:三面隔牆、八成新地毯、招牌投射燈X3、招牌板、110V/500W插座一個、接待桌椅各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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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基本攤位裝潢設備圖
3m淨地攤位意示圖
參展費用
早鳥優惠方案
於111年5月底前登記報名並於111年5月31日前繳交訂金,得享有每格攤位3000元折扣。
攤位分配
1.主辦單位有權依報名狀況決定各展區之位置。
2.主辦單位於適當時間以專函通知召開展前說明及選位協調會。
2.主辦單位於適當時間以專函通知召開展前說明及選位協調會。
選位方式:
a.繳清各費後始得選位,依所屬專區、攤位多寡及報名先後順序選位;攤位均應相連,不得橫跨走道。
b.數家廠商不得合併選位,亦不得將攤位分租、轉租他人。
c.廠商如未能出席展前說明及選位協調會選位,由大會安排商不得異議。
b.數家廠商不得合併選位,亦不得將攤位分租、轉租他人。
c.廠商如未能出席展前說明及選位協調會選位,由大會安排商不得異議。
報名程序
1.訂金:報名時請繳交格10000元即期支票或現金。
2.尾款:開立111年6月31日兌現之支票繳付,支票抬頭為「博思達國際有限公司」。
2.尾款:開立111年6月31日兌現之支票繳付,支票抬頭為「博思達國際有限公司」。
參展規定:
1.參展廠商不得將攤位私轉讓、出租、合併或非報名時的公司名稱、展品展出
2.參展廠商若因攤位施工不,致造成展設施或鄰近參展廠商的展品受到損害,須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3.非相關產品或不符展覽主題者,不得參展。
4.展品如涉仿冒,商應自負法律責任。
5.示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災、疫情、工、國家緊急動員等,致須延期或縮短,主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6.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將隨時修改、補充,並向參展廠商說明
2.參展廠商若因攤位施工不,致造成展設施或鄰近參展廠商的展品受到損害,須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3.非相關產品或不符展覽主題者,不得參展。
4.展品如涉仿冒,商應自負法律責任。
5.示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災、疫情、工、國家緊急動員等,致須延期或縮短,主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6.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將隨時修改、補充,並向參展廠商說明
進出場佈置:
1.進場:111年9月13日至14日8:00到17:000
2.出場:110年9月18日18:00至21:00及9月19日8:00至17:00
3.參展廠商如加班,請於日清場前一個小時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費用由申請單位自付。(多家廠商申請時費用由請廠商均分·未出申請加班廠商依規定不得於延时加班段中留場作業)
4 主辦單位得以廢棄物方式處理費用由參展廠商自理參展廠商自行裝潢的物品(含地毯)於展示會結束後督促承包商全部撤離提前收拾或撤展,依規定填報並經主辦單位意放行得將展品帶離展。
5.展不提供臨時堆放物品服務及空間參展廠商應將非展品及大型廢棄物如木箱)全數自行清離展場。
2.出場:110年9月18日18:00至21:00及9月19日8:00至17:00
3.參展廠商如加班,請於日清場前一個小時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費用由申請單位自付。(多家廠商申請時費用由請廠商均分·未出申請加班廠商依規定不得於延时加班段中留場作業)
4 主辦單位得以廢棄物方式處理費用由參展廠商自理參展廠商自行裝潢的物品(含地毯)於展示會結束後督促承包商全部撤離提前收拾或撤展,依規定填報並經主辦單位意放行得將展品帶離展。
5.展不提供臨時堆放物品服務及空間參展廠商應將非展品及大型廢棄物如木箱)全數自行清離展場。
報名及繳費
報名日期:
即日起置攤位額滿為止。
報名手續:
填寫參展廠商報名表、繳費登記表等。
攤位分配登記
每間廠商最少訂租一個以上攤位。
展示位分配:於報名截止後,按照承租攤位數量及報名時間先後決定選為順序,由廠商自行圈選攤位位置。
繳費方式
- 01支票:
-
抬頭請開立 「博思達國際有限公司」 (請註明禁止背書轉讓),
填妥後敬請連同攤位租金逕寄 「407台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二段256 巷 6 號 21 樓之 1 展覽組收」
- 02電匯:
-
銀行:新光銀行 中港分行 銀行代碼:103
戶名:博思達國際有限公司
帳號:0356-10-1001617,匯款完成後請傳真收據至 (04)2451-8166,以利會計作業。